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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3月底前全面实施
2020-01-14 16:36:22   来源:转自网络   评论:0 点击:

公安部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明确,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公安部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明确,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这项措施在今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李江平介绍,公安部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基础上,再推出6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减轻群众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3项试点启动的新措施,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

3项试点启动的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该措施今年3月1日起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6个城市先行试点。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该项措施3月1日起,在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另外,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该措施自3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

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则包括: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在总结北京、河北、江苏、四川等10个试点省市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这项措施在今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此外,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300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这项措施在今年3月底前,全国还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交通安全信息导航提示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这项措施在今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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