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次打击驾校“私设驾培点”行动,市运管局玉泉区分局稽查队二队队长陈秀波表示:“此次查处的几家驾校私设培训点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称《条例》),未取得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驾驶员培训工作,属违法行为。其次,这些私设培训点教练车均未取得教练车资格,且练车读卡器并未使用,学时计算不准确。另外,驾校培训点场地不正规,学员驾驶技术难以得到保障。”据了解,玉泉区运管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取证调查,对该驾校负责人、存在时间、学员人数和获利情况进行了解,然后根据《条例》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玉泉区分局提醒广大学员:请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驾校,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