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9日凌晨三时许,警方突然接到一名货车司机的报案,称在中春路上发生了一起两车事故。经警方仔细调查,这起造成三死一伤后果的重大车祸,罪魁祸首原是遇难驾驶员体内的酒精。
警方凌晨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中春路快车道内两车相撞,其中一辆厢式货车在前,后方的一辆越野车的车头已经钻入货车的车尾。结合报警司机的描述和地面上的散落物,警方判断事故发生时,前方的厢式车停在路边,而后车因为没有及时发现前方障碍而造成了追尾。在这起事故中,越野车上的四人三死一伤,因为驾驶员伤重不治,而使这起严重事故的起因并不明朗。
在调查中,货车驾驶员回忆称,当天路面比较湿滑,就在这起事故现场的北侧30米处,他驾车失控撞到了路边的隔离护栏,货车右前侧大灯被撞坏。为了便于保险公司理赔、定损,货车驾驶员在这起单车事故发生后,便将货车临时移到了相隔的车道准备报警。谁知就在这瞬间,后面的越野车已经撞了上来。
那么,越野车为何会高速撞击停在路边的货车?警方对受害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了测试,发现四人事发前均曾饮酒,而遇难司机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酒标准。据此,闵行警方认定,越野车驾驶员醉酒后驾车,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而货车驾驶员则因为在发生单车事故后,未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