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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被判一年刑
2010-01-29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半岛都市报1月28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刘素虹 王丽卿)2009年11月6日,胶州的于某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路上因躲闪不及迎面撞上

   半岛都市报1月28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刘素虹 王丽卿)2009年11月6日,胶州的于某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路上因躲闪不及迎面撞上了姜某驾驶的摩托车。姜某于次日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胶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年。

  经胶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被告人于某与被害人姜某的近亲属就经济损失达成调解协议并已赔偿其人民币133000元。胶州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于某系醉酒驾驶,并且是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鉴于被告人于某自愿认罪,系自首,并且已赔偿受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但是为了严厉打击醉驾行为,综合考虑本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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