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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驾考新举措 监督员同车监督提高效率
2015-09-10 09:59:05   来源:四川新闻网综合   评论:0 点击:

 今年7月底,泸州交警支队开始实行驾驶人科目三小型汽车考试由考试监督员同车监督,考试员进行后台评判的考试模式。

  今年7月底,泸州交警支队开始实行驾驶人科目三小型汽车考试由考试监督员同车监督,考试员进行后台评判的考试模式。那么,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模式?对考生又有什么好处呢?
 

  近日,一位网民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向泸州市交警支队提出疑问:“请问科三考试中安全员制度具体指什么?”交警支队回复: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在对我省部分地市考场建设及考试模式进行认真考察研究后,广泛征求各驾校意见,经交警支队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意后,自今年7月底起,泸州交警支队开始实行驾驶人科目三小型汽车考试由考试监督员同车监督,考试员进行后台评判的考试模式。考试监督员的职责是协助考试员完成科目三智能评判考试工作,负责学员在考试过程中的行车安全,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试学员、考试车辆及其它社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试员对考试过程的数据评判、考试项目、车辆和人员的音视频、考试流程等进行实时监管。

  据了解,驾考科目三考试采取监督员同车监督模式是泸州交警支队为了解决制约驾考工作的瓶颈问题,提高驾驶人考试效率,在对我省部分地市考场建设及考试模式进行认真考察研究后,采取的驾考新举措。自该模式实行以来,既节省了警力也增加了考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日益增长的考试需求,现已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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