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追踪 > 正文

8月1日起 考驾照要多掏钱了
2014-05-16 14:28:13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评论:0 点击:

本报讯(记者毛蜜娜实习生张莹)昨日记者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重

本报讯(记者毛蜜娜实习生张莹)昨日记者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新的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学员在不补考的情况下要拿到驾驶证,考试费共需缴520元。

   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要求,鉴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内容增加,考试方式改变,考试成本增加的实际,为保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正常进行,结合考试成本监审结果、考试人经济承受能力和部分省市收费水平等情况,相关部门研究决定重新核定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

   新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为: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160元。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80元。

   如果有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取相应考试费。同时,以上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因科目二、科目三补考仍不合格,按规定重新申请考试的,考试费按相应科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该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3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执行的是2005年制定的收费标准,为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350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00元。


相关热词搜索:8月1日起 考驾照要多掏钱了

上一篇:武汉网上自主预约驾考成空头支票 九成人仍在驾校报考
下一篇:吃粒“心得安”,驾考不紧张?(图)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