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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车 还要损失费
2011-05-09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自新交通法实施以来,关于醉驾重罚的宣传屡见报端。醉驾第一人的悔恨和他付出的沉重代价,也给市民敲响了警钟。但仍有司机心存侥幸,以身

自新交通法实施以来,关于“醉驾重罚”的宣传屡见报端。“醉驾第一人”的悔恨和他付出的沉重代价,也给市民敲响了警钟。但仍有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从6日下午1点开始一直到晚上8点钟,有三名中年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机动大队民警查获。三人均按照新法规定被严惩。

  昨日又出一起醉驾典型案例: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还向“的哥”要钱!“的哥”闻到男子有酒味,遂报警。经抽血检测,男子属醉驾,将按照“醉驾入刑”规定处罚。

  酒后撞车 还要损失费

  交警站前大队张警官介绍,昨天下午2点左右,一中年男子骑摩托车在站前地区与出租车相撞,本来双方车损不严重,但摩托车司机非要“的哥”给他拿几百元损失费。“的哥”下车与摩托车司机理论时,发现摩托车司机身上酒气冲天,遂报警。后经过检测,男子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0.58毫克,属于醉酒驾车。经过审理,民警给予男子刑事拘留,罚款5000元钱,驾驶证吊销5年的处罚。

  虽然新交法实施后,警方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但仍有司机“顶风上”,仅6日当天就有3人因酒驾被处罚。6日下午1点,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在旧堡交通岗依法检查过往车辆,一名男子开着白色轿车过来,民警示意司机停车,可司机没有减速停车,而是越过值勤民警的位置,一直开出20余米才停下。司机停车后,打开车门撒腿就逃。值勤民警在后追赶,追出五六十米远,司机被民警抓获。

  在交警机动大队值班室,男子自称喝了一杯啤酒,情绪十分激动,不断“指责”民警。给他做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天晚上8点10分至8点20分,交警机动大队民警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在铁西民生西路的某路口,依法检查过往车辆,10分钟内,有2名男子因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

  “酒人儿”司机 多存侥幸

  重罚之下,为何还有人以身试法?办案民警分析,法制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是被抓获的酒驾者的普遍心态。

  从数名酒后驾车者的心理分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知道酒后驾车,一旦被民警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但他们都抱有一线侥幸。新法实施后,我市酒驾被抓的“第一人”王某就曾表示,去喝酒的路上,他没有发现警察,另外自己家距离喝酒的地方仅两公里远,这才饮酒开车。

  交警提示,由于“醉驾入刑”,按法律规定,醉驾者将被开除公职或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醉驾者可能因此毁掉事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鞍山交警提示司机朋友,如果有应酬,避免不了饮酒,最好打车赴宴或找个司机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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