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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司机持小车证开摩托撞人逃逸 遭终身禁驾网上公布
2011-01-05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东南快报讯(记者何珍通讯员陈玉帆)永安市33岁村民饶某来持小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到七旬老汉后驾车逃逸,不报警也不救人,造成老人

东南快报讯(记者何珍通讯员陈玉帆)永安市33岁村民饶某来持小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到七旬老汉后驾车逃逸,不报警也不救人,造成老人抢救无效身亡,因此他被吊销驾驶证,获刑出狱后将被终身禁驾。昨日,记者从三明市公安局获悉,他是该市首个被挂上网的终身禁驾者。

  3212130分,永安市33岁村民饶某来,骑摩托车在永安市火电厂桥头路段,撞到骑人力三轮车的71岁老人。事故发生后,他不报警,也不救助伤者,直接驾车逃逸。被撞老人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后,饶某来躲到没有通讯信号的一偏远深山上,经民警地毯式搜查,随后他投案自首。为此,他被永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三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作出吊销饶某来机动车(小车)驾驶证并且终身禁驾的决定。随后,警方在网上公布了饶某来被判刑并终身禁驾的消息。

  消息一公布,不断有人跟帖或打电话给当地交管大队。甚至有网民希望警方公布包括酒驾在内的逃逸者名单,让肇事司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永安交管大队民警说,这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2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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