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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外国人醉驾案被起诉
2011-07-0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山网讯 小轿车撞上路基,司机还在车内酣睡,警察到场才发现,司机竟是名老外。5月25日凌晨,发生在小榄镇的一起交通事故,秘鲁籍司机费

中山网讯   小轿车撞上路基,司机还在车内酣睡,警察到场才发现,司机竟是名老外。5月25日凌晨,发生在小榄镇的一起交通事故,秘鲁籍司机费某度的酒精含量检验结果远远超出“醉驾”标准。近日,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费某度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正式生效后,我市交警部门查获的首例外国人醉驾案。
    秘鲁籍被告人费某度40岁左右,是小榄镇某公司中山代表处首席代表,因为公司在小榄镇,费某度经常会从国外来到小榄打理生意。事发当天,费某度到我市小榄镇大信皇冠酒店与朋友聚会,酒后于凌晨3时许驾驶小汽车回家。行至小榄镇民安中路与新华中路交会处时,费某度停下车在车内睡觉,后车辆滑行开上了对面路口的渠化带并与石基发生碰撞。
    交警随后赶到现场,并对被告人费某度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发现其每100ml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13mg,远远超出“醉驾”标准。
    “交警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是睡着的。”据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发后,费某度办理了取保候审。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向其询问情况时,费某度非常配合。办案人员在仔细审查案卷、依法讯问被告人的基础上,向其详细介绍我国刑法关于“醉驾”的相关规定,帮助其深刻认识“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费某度表示认罪并愿意接受我国法律的惩处。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因涉及外籍被告人,起诉书共有两份,一份是中文,一份是外文。中文版起诉书与一般案件相似,内容不多,只不过两页,字数在1000字左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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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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