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规范合同形同空文 购车仍陷阱重重
2011-08-05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部门委托,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

日前,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部门委托,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稿),准备进一步对二手车行业实行规范化管理。此前,由广州市工商部门牵头、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起草的《广州市汽车交易市场服务与规范》也已经进入最后修订阶段。其中所含的《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上月中旬进行专家会审,准备在下半年推向市场。事实上,记者在本地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看到,车商们对于该合同的执行一向持消极态度,行业隔年推陈出新的二手车合同虽然看上去面面俱到,但缺乏强制执行的力度,至今在市场形如一纸空文。在目前的二手车交易过程中,部分车商自行拟定的合同更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导致纠纷不断。

  违约责任并不明确

  从目前的二手车交易合同来看,其内容基本上是:交易双方就某款车型构成买卖关系,双方的交易价格及过户费用多少,车辆进行交易的具体时间,明确交易前后的责任。以现在有些交易合同为例,上面说明“因档案不符或发动机、车架号码凿改等各种原因造成该车不能办理正常过户手续,甲方必须原款退还给乙方。”可是,消费者在购车后,保修、手续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一旦出现问题,车行该承担何种责任,往往二手车行在交易时都满口答应,让消费者“有问题就回来找他”,结果却口说无凭。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若原合同上没有明文规定违约责任,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方补充上去。特别是对于那些不能及时过户的交易,应该在合同中强调,若导致过不了户,对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应该无条件全额退款。如果消费者查询到该车属于“问题车”,要尽快向对方提出退车要求,若时间拖到3个月以上,对方就会提出扣除折旧费之类的要求,难以全额退款。

  过户时间不做硬性规定

  现在绝大多数的交易合同,对车辆交易前后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但合同内却很少会明确规定过户时间。有消费者反映,交易时,自己因为急于用车,支付了全款后,只是口头上与对方商定半个月内进行过户。但后来由于原车主和自己都比较忙,时间难以统一,结果拖了两个多月,仍然未能办妥过户手续,以致开车上路时始终提心吊胆。

  这种例子非常普遍,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这会给前车主及新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二手车高级鉴定评估师王旭东表示,消费者在与二手车行签订购车合同时,不管与对方商定何时过户,都一定要将具体的时限(如半个月内、一个月内)明确写进合同里,如果过期仍然不能过户,就应按最初合同中的规定,让对方退款,自己也将车交还给对方。 文字表达似是而非

  现在广州市各大交易市场的二手车交易合同,除了对过户时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对涉及到退款的说明含糊其辞外,有些合同原文描述也似是而非,很容易使得双方在理解上出现误差。

  记者注意到,某车行提供的一份购车合同中写道:“如在办理该车的有关手续时,发现资料与有关部门的档案不符及有被盗抢记录或扣车,则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这里的“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就极容易在退款依据及退款实际数额方面,让人感到有些糊涂,特别是“维修数”在实际中难以界定。类似这类容易让人困惑的条款,消费者应该让经销商以补充说明的方式,附在合同后面。

  车况描述含糊其辞

  目前绝大多数的二手车交易合同,都没有对交易车辆的车况进行说明。对此,业内资深二手车评估师认为,车况问题是合同中最难以表现的一点。

  国家前几年制定的二手车规范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在合同中,须详细将车辆状况明示,如损伤程度,应以实物做比较说明:用一元硬币可覆盖、A 4纸可覆盖、A 4纸无法覆盖等等。考虑到年份不同的二手车,除了外观上明显的瑕疵,更多的是肉眼难以检测到的“内伤”,而这正是各类车况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点。

  有多年经营二手车经验的评估师李尔健指出,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若对方难以提供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除了要让对方在合同中注明:原车保证无大事故,无大的机械隐患。同时,与对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注明:排除自己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对方保证在一段双方都认可的确切时期内,对原车免费维修。如果条件许可,最好通过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而且,消费者注意让对方以书面形式补充到合同中。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国税上线新系统 二手车“验税”后才可交易
下一篇:二手车零售转向批发 流动性增强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