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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提示”也是一种内部福利?
2010-07-09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据 《南方都市报》7月8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浙江嘉兴桐乡市的政府机关在交警部门检查酒驾之前会群发短信提示,并贴出手机短信

据 《南方都市报》7月8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浙江嘉兴桐乡市的政府机关在交警部门检查酒驾之前会群发短信“提示”,并贴出手机短信照片。照片里的短信内容是“今明两晚嘉兴交警系统异地用警在桐乡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桐乡市交警大队的民警称,这可能是市政府机关的“友情提示”。

  交警查处醉驾,政府内部事先得到通知,这至少可以让政府工作人员中部分惯于喝完酒横冲直撞的“公仆”提高警惕,也有力地避免了醉驾者被交警抓到后口出“我是公务员”的尴尬。这看似有利于交通和谐的“提示”措施,背后却折射出一种荒谬的逻辑——内部群体可以有效地避免社会性执法。公务员群体绝非特权的代名词,他们仅仅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但公众不免生疑,警队查醉驾可以事先“提示”政府内部工作人员,那警队查黑恶势力与卖淫嫖娼,是否也应该善意地“提示”一下黑老大与小姐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查处醉驾是日常性的交通执法行为,交警每天都要对醉驾者依法进行处罚。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也是针对一定时期内醉驾的总体情况展开的集中性综合打击。而对于醉驾的打击处罚,无论是日常性的,还是集中性的,交警面临的都应是不确定的群体,这些群体在法律面前也都是平等的。被执法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具备豁免权,也不应该得到豁免的“提示”,特别对于这种集中性的整治,更不能因得到“通知”而不被查处。

  一条信息,让本不应拥有特权的公务员们得到了特别的福利,结果便是这一群体在警队的集中执法中群体性消失。不过“提示”虽然来得及时,但把握细节之处仍然有不足之处,比如它没有给出具体哪个路口会有警察进行查处,否则内部人员们大可尽兴喝酒、放心醉驾,只要绕行一下就可以躲避处罚了。这样的“提示”真像一把巨大的“保护伞”,顶上它,可以尽享觥筹之娱、逃避执法之乐,而这顶神奇的伞只有机关的内部人员才能享用,普通民众则无法“遮风挡雨”。

  倘若这样的“善意提示”泛滥,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危害。一方面,政府内部的公职人员如被置于保护区,可以从体制内部得到各种 “善意提示”,轻松逃避各种整治、检查,从容不迫地违法,甚至犯罪;另一方面,公职人员对法制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会导致更多人迷信权力、丧失对法治的信仰,进而形成更多的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民众要问,如果公仆们连检查醉驾都要内部“提示”,他们又如何能为人民服好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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