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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实施新车自编车牌等16项车管新措施
2008-10-0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王姝)今日起,北京二手车买卖启用车牌换发新规:交易车辆车牌由原车主保留,新车主须重新申领车牌。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昨日

本报讯 (记者 王姝)今日起,北京二手车买卖启用车牌换发新规:交易车辆车牌由原车主保留,新车主须重新申领车牌。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昨日消息,自今日起,北京将启动包括“新车自编车牌”等16项服务措施。

  自编车牌发放首日将排队

  今天是自编车牌号发放首日,发牌现场将排队等候。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车主应避选连号等吉祥号,以免重复,错失选号时机。

  此前,北京二手车买卖,车牌一直随车走;新规启用后,车牌可跟人走,即由原车主保留,但是,原车主对交易车辆的拥有权必须满三年以上,而且,售车后须在半年内买新车,否则,交易车的车牌将被交管部门收回。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车牌随人走”举措,主要为满足多数车主的需求,车辆过户后仍想保留原车牌,而且,该项规定还可防范倒卖车牌等行为。

  办牌证时限将大幅缩短

  市交管局该位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其他今起启用的服务措施,多与机动车主息息相关:如办理牌证的时限将大幅缩短,注册登记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发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在用车初次申领登记证书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此外,今后,车主变更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无需事先向车管所提出申请;车辆典当期间,车管所将通过“质押”环节,避免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停、复驶业务”全面取消;损坏车辆申请报废注销,也可在异地办理。

  办理车务手续无需户口簿

  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等身份证明

  本报讯 (记者 王姝)北京市交管局昨日消息,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102号令),今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务手续,无需携带《户口簿》,但应携带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户口簿》不再作为办理车务手续的身份证明。

  按照新规,今后,北京居民办理车务手续,需持《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京暂住的内地居民,需持《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此外,社会单位办理车务手续,除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还需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单位为内设机构,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可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目前,北京办理车务手续的申请表,均已采用全新式样,车主可登录北京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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