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22〕36号)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制度衔接,规范轻型牵引挂车培训业务,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现予以发布。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等标准修订实施后,《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基本业务条件(试行)》自行废止。
交通运输部
2022年3月31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