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进交通运输领域“健康码”查验服务。《通知》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确需查验“健康码”的,应优化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二是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通知》要求,各地客运场站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客票、扫码乘车的同时,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凭证和证件的使用;加快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便捷应用,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保障卡增加交通出行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卡、社保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三是优化老年人打车出行服务。《通知》要求,保持巡游出租汽车扬召服务,充分发挥95128等服务号码作用,提供电话预约或即时叫车服务;鼓励组建“爱心车队”,对有相对固定用车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务;鼓励网约车平台优化约车软件,增设“一键叫车”功能;在重点场所设置出租汽车候车点、临时停靠点,依托信息化技术提供便捷叫车服务。
四是提高客运场站人工服务质量。《通知》要求,各地客运场站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要保留人工服务窗口;在人流密集的客运场站,具备条件的要为老年人设立优先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或绿色通道。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等支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加快建立解决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面临“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