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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驾龄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将追究驾校培训考试质量
2011-08-03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东南快报讯(记者许才芳)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将倒查、追究驾校培训、考试质量。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日前,

东南快报讯 (记者 许才芳)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将倒查、追究驾校培训、考试质量。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 日前,福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即日起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管理、路面行车秩序等方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每月公布驾校能力、考试质量排名 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方面,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的能力、考试质量排名、已受理学员的数量,完善、落实培训质量分析、通报和奖惩制度,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安监、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培训、考试质量进行倒查和责任追究。

  整治交通事故“黑点” 年内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确定的15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19处县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整治任务。对于国道和四车道以上省道中心隔离设施建设,年内完成324国道福清段、104国道马尾至琯头段、203省道长乐段等路段中心隔离设施增设任务。另外,实施普通公路安保工程,改造普通公路危桥。

  8月1日前实现公安与交通运输GPS信息互通 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公安交巡警每天抽查不低于5辆客运车辆。

  在福清、罗源、闽清三个市际服务站、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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