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签下自己名字的老刘懊悔地摇摇头,一辈子老老实实的他,没想到花甲之年,还会犯法。
2012年,家住湖北通山的老刘为了家人出行方便,打算买辆面包车,并在驾校报了名,准备驾照考到后带家人出去转转,不料这一考就是三年,老刘先后参加5次考试都被“卡”在了科目三。
与此同时,按捺不住的老刘终于买了新车,由于驾照迟迟没考过,老刘便拨打了“办证”小广告上面的电话,在告知自己的身份信息并提供照片后,老刘很快以800元的价格拿到“驾驶证”,堂而皇之的上路驾驶。
“在对刘某某的出示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证件中字体的倾斜角度明显偏大,印章歪斜,多个阿拉伯数字和驾驶证专用字体不符,且网上无法查询到相关记录,使用这种‘驾驶证’很难蒙混过关。”湖北高警总队二支队崇阳大队民警向记者介绍到。
目前,驾驶员刘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500元,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