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3日讯(记者 郭政 实习生 郑骏骋 王艳李) 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者的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下肢和躯干、颈部状况均有明确规定,学员参加驾驶证培训及考试前需通过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相关部门将不受理报考申请;另据该法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精神病等10类妨害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据知情人透露,现实中,在福州这两道健康关卡却日渐形同虚设。
代办体检:公开的秘密
近日,汽车教练林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所在的驾校从未让学员参加体检:“驾校向每人收取30元,在学员没到场的情况下,为学员做假体检证明,这叫代办。这几年,不知放出多少‘马路杀手’。”
林先生表示,驾校和福大附近一家小医疗机构私下交易,让学员们在体检表上签字,统一填好后由医院批量盖章,“体检只要十几元,而代办费是30元。驾校不仅违规,还在费用上挣一笔”。据其描述,驾校代办体检往往不选择正规大医院,因为正规大医院规定严,也瞧不上这点利润,于是个别小医院和体检站成了私下交易的场所。
7月27日,记者先后致电福州市7家较知名的驾校。当询问体检事宜时,6家驾校均表示学员只需交纳15元至30元不等的费用,并带上身份证和一寸白底彩照,就可以帮忙代办体检,仅御缘驾校明确表示学员必须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持体检合格表才能报名。
7月28日,记者先后采访了10位持有驾照的市民,他们拿驾照的时间从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不等。仅一人表示参加了正规体检,其他人均由驾校代办,有的人甚至不知道申请驾驶证须先体检。
其中一位市民郑先生是红绿色盲。“每次遇到红绿灯,就有些紧张。”郑先生说,久而久之竟总结出一套经验:一是看,看隔壁同向车道的车动他就动,停就停;二是听,当后面的车开始不耐烦地按喇叭,就表示绿灯亮了起来。
10类禁驾疾病常被隐瞒
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刘主任表示,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患有10类妨害安全驾驶疾病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不少学员隐瞒了病情。
据刘主任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中体检内容是强制性的,而第十二条中10类妨害安全驾驶疾病没有要求强制检查,“一些禁驾疾病,患者平时和常人无异,只有发病时才呈现病征,如果刻意隐瞒,很难察觉”。
市民李先生有眩晕症,拿到驾照已经两年多,“去年有一次头昏眼花急停路边,差点被追尾。之后我再不敢开车了,一般都让太太开”。
近年来,驾车人隐藏健康问题现象屡见报端。2008年11月30日,的哥林某空车行驶在鼓楼区观风亭街时,癫痫病突然发作,幸好及时停车未发生伤亡;2009年12月7日,一名驾考学员在考试结束时猝死。
耐人寻味的是,当记者询问具体有哪些疾病不能报考驾照时,多数驾校的报名负责人竟表示:“我不清楚”。
谁来监管、如何堵漏?
驾考体检乱象谁来监管?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驾校归交通局管理,体检归卫生部门管理,驾驶证申领从考试开始才归驾管所管理。记者致电福州市交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驾校归下属单位福州市运管处管理,记者又联系福州市运管处,对方表示驾考体检不属其管辖范畴。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驾考体检处于一个微妙的交集点上,各个部门无法做到真正协调管理。
7月底福州市公布的最新交通整治方案中,规定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死亡责任事故的,将进行培训、考试质量倒查的责任追究,但对驾考体检乱象,依然没有具体的问责规定。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均规定申请学习驾驶机动车时,应接受身体检查,但对于体检违规的处罚,却无详细规定。他表示:“即使是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未对学员没有参加体检或虚假体检应如何处罚作出明确规定,以至让体检程序渐被疏忽,甚至演变成花钱盖章的游戏。另一方面,有关10类禁驾疾病的申报规定,由于学员的主观原因,往往得不到落实。”
对此,他建议相关部门提升强制体检在申请驾照中的地位,加强程序排查,必要的时候应修订相关法规,对于体检时弄虚作假的情况明确处罚标准,并提高处罚幅度;其次,明确驾考体检的监管部门极为重要,“多部门交叉管理,往往大家都不管”;再次,他建议制定倒查制度,对于因驾驶员身体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倒查驾校及体检医院,如有过错的应立即予以查处。
(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