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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量刑丰台法院自定三档级:喝得越多判得越重
2011-06-30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喝得越多判得越重,自醉驾入刑实施近两个月来,本市法院已落判数十起醉驾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出台指导性案例及司法解释,醉驾案在量刑

喝得越多判得越重,自醉驾入刑实施近两个月来,本市法院已落判数十起醉驾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出台指导性案例及司法解释,醉驾案在量刑上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况。昨日,丰台法院通报该院审理的12起醉驾案情况,法院结合审判实际统一裁判尺度,将醉驾量刑分为三个档级。

  法官张亚林表示,法院结合审判实际,统一裁判尺度,将醉驾量刑分为三个档级:血液中酒精含量80—120mg/100ml,拘役一个月;120—180mg/100ml,拘役两个月;180mg/100ml以上拘役三个月。以上三个档级均是基准刑,具体量刑时,还要综合醉驾者是否有前科,有无超速、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认罪态度如何等综合考虑进行量刑,视其他情节减轻或加重刑期。丰台法院建议,今后可规定酒精含量80至100mg/100ml的,在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的区间内选择量刑起点;100至200mg/100ml的,在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的区间内选择量刑起点;200mg/100ml以上的,在拘役四个月以上选择量刑起点。(记者刘可)

 
作者:刘可编辑:米兰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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