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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飙车等入罪体现公众诉求
2010-08-23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位参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起草的人士表示,第八次修正草案涉及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和醉酒驾车,恶意欠薪罪和危险驾驶罪或单独设立。(近日

   一位参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起草的人士表示,第八次修正草案涉及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和醉酒驾车,恶意欠薪罪和危险驾驶罪或单独设立。(近日《法制晚报》)

  如果这位人士的说法最终能体现在刑法中,那无疑标志着,以后醉驾、飙车等严重危害他人与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不再是一个治安问题,而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也将不再是一个道德范围内的“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无疑是法律的进步,是法制社会建立过程中的又一大历史性跨越。

  事实上,几乎100% 的网友都支持醉驾、飙车和恶意欠薪入罪。因为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个顺应法律建设大题、得民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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