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校内醉驾肇事致1死1伤,还口出狂言。李启铭目前已被刑拘。学生称学校下达封口令,被要求保持沉默,担心学校处分不愿出面作证。并表示家长也要求学生不要参与。(10月21日《广州日报》)
尽管目前李启铭因醉酒肇事被警方刑拘,但是“我爸是李刚”这样的张狂之语也深深刺痛了公众的感情与良知。“官二代”醉酒驾车肇事撞死人,不仅不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还满不在乎说出人神共愤的狂言,试图逃离现场,无法不让人愤怒。更令人愤怒的是,李启铭肇事所在地的河北大学不仅对此保持沉默,还涉嫌对学生下达封口令,以至于目击学生担心受学校处分,不敢出面作证。本该用事实说话的大学连学生利益都不愿意保护,连真相都不敢说出,大学精神何在?正义良知何在?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学下达封口令比“我爸是李刚”这样的狂言更可怕。
李启铭已被刑拘,调查交通肇事真相,还原当时的场景,依法查处口出狂言的醉驾肇事者,赔偿死伤者损失,告慰伤者与死者家属无疑十分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保定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此案,本无可非议。但是从李启铭口出狂言,李刚担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河北大学师生禁若寒蝉的残酷现实来看,善良的人们对此恐怕并不乐观。
在我看来,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不仅事关几个家庭与河北大学声誉,而且直接关涉当地警方的声誉与李刚副局长的切身利益。对于这样已经上升到公共事件层面的典型案件,不仅李刚副局长要主动回避,当地公安部门也应避嫌。由上级公安部门直接介入,安排异地调查,或许更具有调查公信力。笔者这样说,并非否定保定警方秉公办案的姿态与决心。客观地讲,对于这桩已经引起全国舆论关注的案件,当地警方未必敢一手遮天。即使当地警方确实是在秉公办案,公众仍有可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河北大学师生集体沉默更是加重了受害人家属与公众的不信任心理。启动异地调查,保定警方与李刚副局长不会没有自信吧。
即使保定有关部门没有直接给河北大学施压,即使河北大学未对学生下达封口令,或者在媒体介入后,河北大学解除了封口令,现场目击师生也很难对办案人员与大学建立充分的信任。为了避免日后遭到打击报复,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他们即使有心说出事实真相,也未必敢敞开胸怀完整客观地讲述肇事细节。
面对“口出狂言”者的微妙背景,即使当地警方下定秉公办案的决心,但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办案人员仍然难以摆脱人情、权力阻力,消除家属与公众的怀疑,打消知情人的表达顾虑。在我看来,唯有排除权力、利益、人情的干扰,才能最大限度还原事件真相。还受害人与公众舆论一个公道。而安排异地调查正是消除这些不良干扰,保证调查公信,消除公众怀疑空间的一种选择。虽然异地调查未必是最佳选择,但是在当前权力、体制语境下,或许也是保证调查公信力,离真相最近的选择。 □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