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潘峰 彭凌明 记者 肖娟 实习生 徐诚 时卉 房玉娇) 驾驶明令禁止上路的四轮电瓶车营运,把人撞伤后逃跑,竟又在交警扣车后将车抢走继续上路。昨日,四轮电瓶车驾驶员徐某一连串的违法行为,换来了拘留15日、罚款1200元和没收车的处罚。
9月27日晚10点,徐某驾驶四轮电瓶车在江汉区红旗渠路从事非法营运,途中将一行人撞伤,行人当即报警。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没手续,徐某弃车逃逸。交警到达现场后,因未发现当事司机,便收集、固定了现场证据,然后委托安保队员将涉事电瓶车扣回大队。见交警离去,躲在暗处的徐某竟溜出,采取威逼的手段将车抢走。江汉大队迅速在全区通报,公布车辆照片,对驾驶员进行全力追查。
10月15日,布控民警红旗渠路口再次发现了该车竟然还在营运,便将徐某及电瓶车一同控制住。经调查,徐某为无证驾驶,其所驾电瓶车也无任何合法手续。昨日,江汉大队对其作出了拘留15天、罚款1200元处罚,并没收了无来源证明的电瓶车。
据江汉大队负责人介绍,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电瓶车只能在公园、社区、学校等封闭场所内行驶,禁止电瓶车在车辆、行人复杂的主干道上行驶。江汉大队近期将对电瓶车上主干道非法营运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