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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名司机“酒驾”被查(图)
2010-07-15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617名司机“酒驾”被查(图)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今年4月1日,“酒驾”新规正式实施,凡是酒后驾车,都要扣12分。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新规实施三个多月来,全市有617名司机因“酒驾”被查,驾驶证被扣光12分者要重考驾照。目前,天气炎热,进入“酒驾”高发期,交警部门提醒:酒后驾驶危险,市民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统计的“酒驾”数据上看到,4月份全市共查处220名饮酒后驾驶、41名醉酒后驾驶,5月份全市共查处165名饮酒后驾驶、44名醉酒后驾驶,6月份全市共查处114名饮酒后驾驶、33名醉酒后驾驶。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交通违法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接受为期一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在其后的20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

  据分析,近期“酒驾”的主要特点是随着夏季来临,酒店、餐馆、酒吧、KTV歌房等餐饮娱乐场所门前和周边道路“酒驾”回潮;“酒驾”高发时段集中在凌晨,人们夜生活丰富和年轻人集体前往娱乐场所至凌晨返回,导致“酒驾”多发;55%以上“酒驾”违法者均为饮啤酒后被查获。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天气炎热、人体温度相对较高,驾驶员饮酒之后,被吸入血液中的酒精到达全身各部位的速度加快,自身的判断和控制能力会大大降低,在驾车中容易出现超速行驶、强行超车、抢信号、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我们把‘酒驾’整治转入常态化。”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把“酒驾”整治当做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做,在日常的纠正交通违法中也查“酒驾”。除此之外,针对夏季“酒驾”高发的特点,深入辖区餐饮、娱乐场所等地,悬挂醒目横幅及提示语,警示广大驾驶员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最大限度地将酒后驾车行为消除在上车、上路前。同时还在重点时段和国省道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路段设点查处“酒驾”。

  他介绍说,7月1日起,“酒驾”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挂钩,许多驾驶员在喝酒前会考虑“酒驾”的成本,因此,本月起“酒驾”有望减少。不过可能仍会有一些驾驶员明明知道“禁酒驾”的规定、处罚、危害,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盲目心理,缺乏冷静、理智的自控能力,冒险“酒驾”,这种行为不可取。

  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全市昨开展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6月10日至10月10日全市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至7月10日,全市共查处了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127起。昨日,全市再次开展统一行动。

  昨日,全市交警部门在国道324线泉港与仙游交界处、国道324线洛阳桥路段、国道324线火烧桥路段、国道324线茂厝路段、国道324线水头路段、省道308线石狮与晋江交界处、省道308线鲤城与南安交界处、省道308线安溪与南安交界处、省道206线永春与诗山交界处、省道206线德化上涌镇路段设卡检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批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

  据了解,6月10日至7月10日,全市共查处了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127起,其中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2723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1039起,伪造、变造、使用其他牌证等87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268起。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专项整治对3次(含)以上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对申请补领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查。一个月有10起以不正当手段补牌证被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如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被查的,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依法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盗抢、走私嫌疑的机动车,分别移交刑侦、海关缉私部门查处。对机动车辆既无合法手续又长期无人认领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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