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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
2010-07-13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如果车主在上一保险年度发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如果车主在上一保险年度发生酒驾或醉驾违法行为,下一年度投保交强险时就要多支付至少142.5元,最多570元的保费。

    新规定将辅助交通安全管理

    据了解,辽宁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办法的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该制度将于8月1日起在大连实施,8月1日以后的酒后驾驶行为将影响次年交强险保费。目前,只有交强险费率与酒后驾驶行为挂钩。”采访中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各家保险公司有可能根据通知做出各自具体的规定,下一步,还可能进一步研究完善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与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以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辅助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有酒驾醉驾“案底”交强险上浮

    大连市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实行后,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据了解,交强险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制度从2006年已经开始实施,上下浮动比例为30%,即如果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再投保时交强险可在基础保险费基础上下浮30%。即将实行的交强险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以一辆私家轿车为例,其投保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45%(15%×1+30%×1)。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45(1+45%),应交纳保费1377.5元。

    同样是这辆车,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上一保险年度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则“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60%。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6(1+60%),应交纳保费1520元。大连车险信息平台将严格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及浮动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大连市交管部门提供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录,统一计算交强险保费。 B09a

                                                                                       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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