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0时许,一辆豫E牌照白色小轿车驶出范辉高速濮阳收费站,在看到站口有高速交警执勤时,企图变道行驶加速离开,该行为立即引起现场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快步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安全检查。
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员称出门匆忙忘记携带。随后民警让其提供有效的证件号码,男子也不愿配合。在民警法制教育后,该驾驶员才支支吾吾报出自己的证件号码。经过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孙某表示,自己未受过专业的驾驶技能训练,也并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但通过自学开车有过简单实践,并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很有信心,这才敢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民警对孙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法制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者未取得驾驶资格,盲目驾车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不负责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