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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十年!男子倒卖高速通行卡800余次,套通行费83万
2020-11-17 15:10:28   来源:转自网络   评论:0 点击:

2016年,四川一男子驾驶小货车重复进入收费站再冲出收费站,套取通行卡,之后以高价变卖外省籍跑长途的大货车司机,以此获利。  随着案件...
2016年,四川一男子驾驶小货车重复进入收费站再冲出收费站,套取通行卡,之后以高价变卖外省籍跑长途的大货车司机,以此获利。
 
  随着案件告破,11月4日下午,“9·16倒卖通行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案情通报会暨追缴通行费发还仪式在广元举行,仪式上,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分局将破获该案追回的83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集中返还给四川交投集团所属3家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截至目前,稽查管理中心已累计查处各类逃费车辆230万余辆,处理逃费案件2200起,追缴通行费达4.07亿元。
 
  金额大,追缴通行费83万元
 
  “长期以来,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换卡、降类、假冒鲜活车来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四川交投集团稽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张洪歌表示。
 
  发还仪式现场

 
  2019年5月,四川交投集团稽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稽查管理中心)通过稽查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发现部分外省籍六轴大货车存在有进站信息无出站信息(简称有进无出)和出站显示信息与实际进站录入信息不相符(车牌、车型)等数据异常情况。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何某亮进入稽查人员的视野,稽查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小货车司机何某亮一般在每天的00:30分至01:30分左右,驱车从成都某高速A收费站取卡进站后,在临近的B收费站冲站出站,再从C收费站取卡进站,返回A收费站冲站出站,套取两张高速公路通行卡,再在买卡大货车途经的高速公路匝道的涵洞下等候大货车司机到达后进行卖卡交易。
 
  掌握这一情况后,2019年9月16日稽查管理中心正式向案发地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分局报案。2019年9月19日凌晨,稽查人员协助警方便将卖卡嫌疑人成功抓获。
 
  据了解,从2016年1月1日至今,何某亮累计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800余次,涉及外省籍大货车200余辆。通过车辆通行路径测算,外省籍大货车从攀田高速公路田房收费站行驶至广陕高速公路七盘关收费站的正常通行费为3500余元,而通过上述违法购买通行卡方式后,全程只需缴纳1100余元,单次最大逃费金额达2400余元。
 
  取证难
 
  筛查车辆通行信息数据746400余条
 
  “案件侦查初期困难重重,一方面线索难发现,另一方面调查取证、布控抓捕也很困难。”张洪歌说,小货车司机何某亮非常熟悉成都市高速公路的道路线型、周边地形和收费模式等情况,常规的收费管理很难发现,给案件最初的线索发现和掌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同样,在调查取证方面也让案件陷入难题,由于该案涉及外省籍大货车众多,大货车归属地不一,稽查管理中心协助警方前后辗转深圳、山东等省跟踪调取案件的证据材料。同时,涉案大货车司机都是跨省运输,流动性大,买卖通行卡交易时间集中在凌晨,增加了该案的查办时间和蹲点抓捕风险。
 
  据张洪歌介绍,稽查管理中心在查办“9.16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逃费案”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协同警方筛查车辆通行信息数据746400余条、远赴外省调查取证90余份,才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近日,该案由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要犯罪人员何某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套牌微型小货车进站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再销售给过往的大货车驾驶员,致使高速公路通行费被骗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何某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小货车司机何某亮犯诈骗罪,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截至2020年11月3日,“9·16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逃费案”已成功抓捕、传唤涉案人员71人,行政处罚15余起,以诈骗罪立案68余起,成功追缴118辆大货车所逃通行费,追缴通行费83万元。
 
  随着新收费稽查模式的推进,车辆逃费的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逃费与打逃之间的较量将是长期的。“未来我们将以这个案子的成功侦破为契机,充分利用信息化稽查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不断完善打逃手段,紧密联系各级执法机构,共同依法打击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张洪歌说。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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