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本报在8版以《明明是去考驾照却被告知有驾照》为题,报道了现居武汉的十堰籍陈礼霞女士考驾照时,被告知身份证号下已领取了一本驾照,她无法重复办证。赤峰市公安局从武汉晚报今日头条号上看到这篇报道后,当天下午就安排交警支队车管所调查核实。
经查,今年6月1日,居住在赤峰的十堰籍冯女士拿着与陈礼霞身份证号码相同的身份证,来到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初领驾驶证业务,6月6日进行了窗口注册,8月16日冯女士取得了驾驶证。
前天下午2点30分,冯女士接到公安部门通知,来到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再次核实其身份证原件,确认为公安机关发放,无伪造变造嫌疑。冯姓女子称,身份证是2007年结婚时办理的,到现在已用了近10年,从没人告知她身份证号与他人重号,也没有人联系她要求她变更身份证号。
民警向冯女士解释,公安人口信息网上,输入她的身份证号确实显示的是陈礼霞的资料,两人发生了重号。后来,公安部门发现了这一重号情况,已帮冯女士编制了一个新的身份证号。
赤峰市车管所积极与武汉市车管所联系,安排两位“重号”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经过赤峰市车管所民警劝说,冯女士同意变更身份证号码,民警建议冯女士尽快回原籍办理新身份证。
前天下午3点,赤峰市车管所已将交管系统内冯女士的驾驶证号按照其最新的身份证号进行了变更,武汉车管所已可随时受理陈礼霞的办证申请。警方表示,由于公安系统早期没有联网,确实存在个别身份证号重号现象,对于身份证号重号造成当事双方生活上的困扰,公安部门将尽力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