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州德城区就有一位公交车司机,竟然酒后驾车,被群众发现举报。
前天早上7点,德州市民杨先生向交警部门反映,在市区行驶的一辆11路公交车司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而且他已经将这辆公交车拦停在阳光新天地路口。接到报警后,执勤交警很快赶到了现场。
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在路口自己差点被车撞到,一气之下,杨先生就将公交车拦停,上前和司机理论,没想到他闻到对方身上有很浓的酒精味,于是便报了警。而见到交警之后,公交车司机张某竟然上前套起了近乎。
张某说,他是昨天晚上喝的酒,早上起来后,以为没事就来上班了。而刚才为了赶时间,就抢红灯过马路,没想到差点儿发生了意外。幸运的是当时公交车里没有乘客,只是虚惊一场。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检测。
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张波说:“检测的结果是,每一百毫升血液中含73毫克酒精,属于饮酒驾驶,处罚依据是不管任何时候喝的酒,只要体内酒精含量是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都属于饮酒驾驶。”
据了解,张某的驾驶证属于A1A2本,这是驾驶证的最高级别,持有此证几乎可以驾驶所有机动车。不过,对于张某这种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行为,交警的处罚可是相当严重。
民警张波说:“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规定,应该处以5000元罚款,拘留15日,驾驶证吊销,5年之内不允许重新考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