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考场将严格准入机制
利用社会资源缓解驾考压力,如何确保社会考场规范运作?《深圳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使用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社会考场的准入机制和管理作出严格规定。
《规定》要求,单个社会考场的考试能力须达到1个科目完成600人以上的日考量。社会考场的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参与考试作弊,或者考场方有任何以考试为名直接或间接向入场考试的驾校或学员收取(接受)任何形式费用,且情节严重的,交警部门将停止该考场的考试业务,并报省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考场备案。
通信基站需申请电磁辐射验收
近年来,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常常遭遇居民的反对,这与居民担心基站产生的电磁辐射是否安全有关。《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运营企业必须在基站投入运行前向环保部门申请电磁辐射验收,并办理《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基站不符合相关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以及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鼓励和支持运营企业共享基站站址资源。如不按规定开放站址资源的,占有站址资源的运营企业5年内不得在同一区域另行建设基站,并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每基站处以10万元罚款。《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客运司机未参加继续教育不得聘用
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诚信考核内容,并作为从业资格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以及其聘用、续聘的一项基本条件。
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