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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醉驾被治安处罚 3年后再醉驾他被刑事拘留
2013-08-10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东南快报讯(见习记者郑旭光通讯员茶园综)3年前,他因醉驾被警方抓获,当时只是受到治安处罚。前晚,他再次醉驾被抓,这次,他没有那么幸

 东南快报讯(见习记者郑旭光通讯员茶园综)3年前,他因醉驾被警方抓获,当时只是受到治安处罚。前晚,他再次醉驾被抓,这次,他没有那么幸运了。

    王某是一名货车司机,平时还在一家驾校当兼职教练。2010年的一个晚上,他醉驾被晋安区鼓山派出所民警查获。警方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扣12分、暂扣其A1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施行,根据此规定,醉驾将受到刑事处罚。去年5月,王某通过重新考试恢复驾驶资格,重新领取A1驾驶证,此后仍从事货物运输,偶尔还到驾校客串当教练。但王某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觉得自己没丢掉饭碗是因为自己运气好。

    前晚11时许,王某在家中喝了0.5公斤的地瓜烧后驾驶小车前往金山,在琴亭高架桥下被茶园派出所民警查获。

    经检测,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这次,王某受到了被吊销A1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被刑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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