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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机构收取“加班费”属违规 退费有标准
2013-08-0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谢功梅 实习生 彭悦)近7000元考不下驾照,教练私自收加班费,驾培机构在培训、考试过程中存在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谢功梅 实习生 彭悦)近7000元考不下驾照,教练私自收加班费,驾培机构在培训、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隐性收费、搭车收费,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引起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8月2日,“2013年长沙城区驾培机构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讲评暨下半年工作部署会”传出消息,长沙市驾培处、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长沙市物价局将加大稽查力度,对驾培机构隐性收费、搭车收费以及教练员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的,一经查实将实质严处措施。
  
  部分驾培机构存在的隐性收费、教练员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已成为驾培过程中公开的“秘密”了。针对这种现状,长沙市驾培处、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长沙市物价局三家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已形成共识,一旦查实将严格处理。8月2日,长沙市驾培处下发《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考试收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要推行“一费制”收费,一次性详细公布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同时,要求与学员签订合理的驾培合同,合同明确培训全程拟收费用及各教学环节相应的退费标准。《通知》严禁任何驾培机构以任何名目收取“加班费”,严禁教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任何名目私自向学员收取或代收费用。
  
  《通知》还明确的处罚规定,对驾培机构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经查实的,一律按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培训管理部门将责令驾培机构限期整改,公安考试部门将依法核减该驾培机构的考试名额,情节特别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整顿期间,公安考试部门停止受理该驾校机构的考试报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吊销其经营许可。
  
  教练员乱收费、搭车收费的,将依据《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暂停该教练员资格3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注销其教练员证。对教练员管理不严的驾培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会上通报,长沙市驾培处对今年上半年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显示,目前长沙驾培行业科目一考试合格率已由年初的不到20%迅速提升到80%以上,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率也稳步上升。长沙市驾培处7月对所有驾培机构进行的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显示,扣分最大的是经营行为,占总扣分的75.8%。经营行为扣分项集中在教练员数量、教学质量、教学车辆管理及非法训练场非法报名点三个方面,100%驾培机构均存在被扣分项,培训质量扣分项集中在考试合格率方面。
  
  同时,为方便学员监督和举报,《通知》公布了三家单位相关投诉电话:长沙市驾培处投诉电话:0731-88151287,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投诉电话:0731-88878389,长沙市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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