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本人保证在接到科目一考试通知后会参加当次并通过科目一考试,通过科目一后保证可以连续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练习及考试,并肯定可以在三个月内结业拿到驾照。”这是驾校要求学员培训前签订的“保证书”,11日,市民温小姐向本网反映此事。
据温小姐介绍,因未签署这份由驾校总部提供的保证书,在去年十二月份报名并缴纳了分期付款的一半费用3000元后,科目一考试至今未接到通知安排考试。通过工商部门协调后,驾校表示可以再宽限三个月,但是保证书依然必须签。
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使得温小姐无法保证能有充足的练车时间,目前她尚未决定签订这份保证书。“去年报名交费前,没人告诉我有这个保证书的存在,前两天我打电话问怎么还没安排考科目一,他们才告诉我要来驾校总部签个保证书,才能给我安排考试。”温小姐对驾校事后告知很不满意。
记者随后致电畅源驾校,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签保证书的前提是在学员确定有充足时间的前提下签的,如果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前来训练就没法安排培训。现在如果需要报名考试需要带现金来办理,最快可以在十月中旬进行科目一考试。“当初来报名考驾照就会出示这个(保证书)要学员签。”
据了解,遇到这一情况的市民并非个例,但福州其他的驾校并不要求写这样的保证书。福州一家老牌驾校的资深教练林先生告诉记者,学车确实需要有充足的时间并以积极的态度去学习以保证进度,但保证书中有几项内容显得不近人情甚至是苛刻,个别学员如果学车的接受能力稍弱,培训时间必定会变长,这样一来就不符合保证书内的要求,容易给驾校提供打擦边球的机会。
福州市运管处驾训科科长赵明海对此认为,驾校的做法有不妥之处,建议驾校重新订立一份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辉表示,学员在交费后就与驾校形成合同关系,驾校要求学员再签署《保证书》的做法,学员可以拒绝。因为驾校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原有合同的变更,而变更须经双方达成合意才有效。尽管驾校认为签署保证书是出于对学员的约束,但其违反原合同的约定,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公平的做法应当是驾校在报名初期明确告知学员这一情况,让前来培训的学员有充分的选择权,不可以事后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