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 (通讯员王成磊记者王茸)有驾校学员中途想退学,要驾校退钱时,却被告知,一部分钱已上缴到车管所,不能退还。昨天,市车管所发通告重申退费规定,只要未产生的考试费和工本费,都可以退还。
根据江苏物价部门规定,驾驶理论考试每次收费30元,科目二电子路考每次90元,科目三实际路考每次90元。这些费用在学员报名时由驾校代收。学员如果事后不想学,可以到车管所申请退款。
具体退款程序是:驾校学员在提交退学申请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准考技能证明等(未参加任何科目考试的学员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到南京车管所二楼窗口,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找出学员档案,取出学员档案内的发票存根交还给学员,学员同时凭发票存根联和学员留存发票联,至驾驶人缴费窗口,将未产生的其他科目考试费和工本费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