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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醉驾获刑第一人昨被宣判拘役6个月
2011-07-2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醉驾者母亲痛斥:灌我儿子酒又不劝阻我儿子开车的人,都不是真朋友醉驾获刑第一人庭上沉痛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库区醉驾获刑第

醉驾者母亲痛斥:灌我儿子酒又不劝阻我儿子开车的人,都不是真朋友

   醉驾获刑第一人庭上沉痛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库区醉驾获刑第一人。

    醉酒无证驾车超越双实线,连续与两车相撞,造成3车受损、4人受伤。昨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宣判库区首例醉驾案,罗某成为库区醉驾获刑第一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在宣判后零距离采访当事人,罗母痛斥"灌儿子酒又不劝儿子不开车的人不是真朋友",罗某庭上沉痛忏悔,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案情回放

    醉酒无证驾车出连环事故

    5月5日23时30分许,罗某在爵士花园朋友家中吃饭,喝了七八瓶啤酒后,已经醉酒后罗某无证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爵士花园出发,准备回江山龙苑住处。

    当车行驶至清泉小学路段时,罗某横穿双实线驶入对方车道逆向行驶,先与李先生驾驶的出租车发生擦挂后,未减速又继续向前行驶,与向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发生正面碰撞,方才得以停止。

    李先生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当时,李先生驾驶出租车从万棉厂向西山车站行驶,车上没客人。到清泉小学路段时,对方一辆车逆向行驶至李先生车道,靠近李先生车时,李先生紧急向左侧打了一把方向,以为能避让过去,结果对方车速太快没有避让开,与李先生车后尾翼相擦挂,造成李先生车后尾翼变形,保险杠破损。

    李先生刹车后下车,看到那辆肇事轿车没停,继续开了约20米左右,与李先生身后的来车正面相撞,逆向行驶的肇事轿车滑行了几米才停下来。

    "这个驾驶员不能走了。"李先生边喊边跑过去看情况。只见肇事车驾驶员摇摇晃晃下车,明显喝多了,"那驾驶员下车后,离我很远就可以闻到酒气。我车后另一辆车前保险杠掉落,撞得有点看不清牌照了。"李先生对他说:"你不能走。"他说:"这个是我的全责,我认。"李先生当即报警。
   ◆◆案件调查

    浓度达醉酒标准三倍以上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这起交通事故致使连同罗某所驾车辆在内的3车均已受损,4人轻微伤。

    经现场呼气测试,罗某呼出气体的酒精浓度为272mg/100ml。经次日0时30分至0时40分依法抽取罗某的血液送万州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58.38mg/100ml,达醉酒标准80 mg/100ml的3倍以上。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罗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7日罗某被区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7日被取保候审。案发后,罗某对受伤人员及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了赔偿。

    ◆◆法庭宣判

    成为库区醉驾获刑第一人

    昨日14时55分,穿着印有"万州区看守所"字样223号"黄马甲"的罗某,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进了区法院第六审判庭,等待法律的宣判。

    记者看到28岁多的罗某身材高挑,脸庞白净得有些苍白,一脸帅气。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却颇显文质彬彬,很难把他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可就因为酒精的魔力,让他即将成为库区首例醉驾获刑的第一人。

    14时56分,区法院法官开始宣读《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称,被告人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整个宣判不到7分钟,罗某态度恭敬得有些拘谨,不是点头承认,就是简短地表示"无异议"。

    据记者多方了解和求证,这是三峡库区宣判的首例醉驾案,罗某成为库区醉驾获刑第一人。
    ◆◆记者访谈

    酒是魔鬼让人糊涂却壮胆

    法庭宣判后,记者零距离采访了罗某。

    罗某告诉记者,他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但当晚因酒喝多了、醉了,根本就没想起这规定,第二天感到很后悔,"我真是悔死了,从那以后再没有喝酒,今后我也要少喝酒,开车是绝对不会再喝酒了。"

    "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人是糊涂的。"罗某说,从朋友家出门后开车意识不是很清楚,发生事故时,就连有不有刹车意识都记不清楚了,车速也记不到了,也记不清楚当时对方来车时是否有意识。酒是个魔鬼,让罗某忘记了一切,却让罗某因醉酒控制力减弱驶入对方车道逆向行驶,"因酒后壮胆强行超车,就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小车相撞。"

    采访罗某时,罗某苍白的脸上笑得十分勉强,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他再三向记者表示,对事实没有异议,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新闻纵深

    情节恶劣必须重处

    几天前,重庆首例醉驾入刑案在沙区法院宣判,结果是当事人廖某免刑责。而库区万州首例醉驾入刑案的当事人却被判处负刑责,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据介绍,重庆廖某的醉酒驾驶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而罗某的从重情节太多。"承办法官谭毅说,罗某无证驾驶,酒后血液乙醇含量达醉酒标准3倍以上,且因醉驾违章超越双实线,连续与两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四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虽然其能如实供述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但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母亲的心

    跟我儿子喝酒的不是朋友

    采访结束,记者追上一名中年妇女:"请问您是罗母吗?您贵姓?""嗯。我姓陈。"

    "朗个得了哦,上有老人、下有孩子,一家人都要靠他哟。"说起儿子的事,陈女士几次都欲嚎啕大哭,记者均宽言安慰。陈女士说,出了事后,儿子再没有沾一滴酒,每天都处于深深的悔恨之中。

    "他讲义气,始终没有说出和哪些人在一起喝酒。"一说到酒,陈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在采访过程中,至少三次痛斥道:"那些劝我儿子喝酒、灌我儿子酒,又在我儿子喝酒后没有劝他不要开车的人,都不是我儿子的真正朋友。"

    记者问道:"您怎么知道与您儿子喝酒的人不是朋友?"

    "那天跟我儿子在一起喝酒的是网友,这些网友害苦了我们一家人。我查了下,那天没一个我儿子以往的朋友和三亲六戚在,以前这些人跟我儿子喝了酒后,绝对不准我儿子开车。"陈女士反问记者,"真是朋友,能灌酒后还让他开车吗?" 本报记者 冯浪涛 通讯员 汪奇权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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