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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危险驾驶罪都是摩托醉驾
2011-06-17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昨天下午,平湖法院集中审理宣判3起危险驾驶罪,到目前为止,平湖共有5人受到了醉驾入刑以来的法律制裁,而在数天后,该院还有2起要宣判。

昨天下午,平湖法院集中审理宣判3起危险驾驶罪,到目前为止,平湖共有5人受到了醉驾入刑以来的法律制裁,而在数天后,该院还有2起要宣判。据了解,这些案件的被告人驾驶的都是摩托车,至今还无汽车驾驶员醉酒驾车。

3起危险驾驶罪

先后宣判

第一个站上被告席的是平湖独山港镇人王某,今年正好30岁,戴着眼镜,显得很文气。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他一直低着头,在作最后陈述时显得很紧张,直说“后悔”。

王某是今年5月2日违法的,那天他骑摩托车去朋友家喝喜酒,席间自然免不了喝上几杯。那天下午,他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酒精发挥作用,他恍惚中撞上了一个女孩,自己也倒在地上起不来,神志有些模糊。最后酒精测定结果为209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数倍。

王某说他平时只开电瓶车,因此并无驾驶证。他还说,农村很少有交警检查,不太会被查到,可没想到会发生交通事故。最后,他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在王某之后,同样醉酒驾驶摩托车的黄某与李某站上了被告席。黄某也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查获的,李某则在广陈镇上被交警查到。经审理,黄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农村摩托车

酒驾现象突出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平湖法院已经审判了5起危险驾驶罪,另有2起已经在法官的案头等待宣判。记者发现,这些人驾驶的均为摩托车,其中有2起是因为经过集镇被查获,另外的都是发生交通事故被查获。

“从这些案件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乡镇郊区等地摩托车酒驾问题相当突出,值得相关部门关注。”平湖法院的法官对记者说。据介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村民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相对淡薄,一些车主是无证驾驶,连法制培训都没有参加过,脑中没有“喝酒不开车”的概念;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警只注意城市及主要镇区的检查,忽视偏僻的乡镇级公路;三是对酒量过于自信,在喝酒时碍于面子往往多喝,结果大大超出了标准。

记者对王某、黄某、李某3人进行采访时,就问到他们酒后驾车的原因,答案与法官介绍的基本一致。

控制汽车驾驶员

成效明显

可喜的是,到目前,平湖还没有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汽车的案件。这充分说明,“醉驾入刑”实施后,在控制汽车驾驶员方面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记者从平湖交警部门了解到,自5月1日以来,交警部门已经开展了多次酒后驾车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市区各主要路口的检查做到不漏掉任何一辆汽车,结果所有驾驶员都能做到“开车不喝酒”。“喝了酒的,都让亲朋好友代驾。”平湖交警大队有关领导说。

“只要达到醉酒标准,一开车就是犯罪的事,这么严格的标准谁敢去碰?”昨天傍晚,记者到市区几家大酒店了解情况,受访的车主几乎都有这样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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