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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加价税”追踪 经销商欲转嫁税负
2011-08-18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加价费等统一开票征税。此消息一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加价费等统一开票征税。此消息一出,即刻引发了各方热议。一些汽车经销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商家不会为加价征税买单,这部分税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相关专家也认为此办法欠妥。

  “我本来为提车加价了3万元,要是按照国税局加价征税的规定,我得多花5000元的税款。”一位网友表示。

  他的质疑皆来自于近日来一直热议的《办法》修订稿初稿。初稿表示,拟对购车款之外的装饰美容费、增配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旨在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

  为此,记者也采访了北京地区一些汽车经销商,他们表示,如果此政策出台,经销商肯定不会承担此费用,一定会想办法转嫁给消费者,加价也从此多了一件“合理的外衣”。

  “经销商必须保证利润。”还有经销商表示,4S店只需要将加价费提高一些,就可以把多出来的税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他们甚至不排斥与消费者一起协商避税方法。

  而对于加价售车的行为,一直是被认作非法的。去年,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三部委曾联合发文,要求严惩汽车销售市场的违规行为,其中就包括汽车经销店加价销售的行为。今年初深圳某奥迪4S店还因为加价而被相关部门开出140万元的罚单。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援引财政部《2010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车辆购置税已经很高,“2010年车辆购置税实现收入1792.03亿元,同比增长54.0%”。并且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有关监管工作。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副会长苏晖向记者介绍,目前,与汽车相关的税费种类繁多,有汽车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以及车船税、燃油消费税、教育附加费等,地方上还打算推出环境税、拥堵费等。这些费用最终都会摊到消费者身上的。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也毫无例外地会由消费者买单。

  上周,针对此初稿中涉及的价外款征税的调查结果显示,逾八成网友认为此征税为国家认可变相收费;还有网友认为加价不合理,厂商经销商变相牟利,扰乱市场规律;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只管收税,不管其他”的懒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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