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出租车司机刘某酒后驾车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吊扣驾驶证,并责令其5年之内不得考取驾驶证。据了解,刘某是洞头县首例酒驾被拘的驾驶人。
【温州网•原创报道】8月3日凌晨,出租车司机刘某酒后驾车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吊扣驾驶证,并责令其5年之内不得考取驾驶证。据了解,刘某是洞头县首例酒驾被拘的驾驶人。
8月3日晚,洞头县交警大队大门中队在大门街道振兴路加油站前路段设卡查处酒后驾驶。当晚9时许,一辆出租车从长沙村方向缓缓驶来,看到前方设卡,在不远处紧急制动刹车。
这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交警快步上前将准备调头的浙CJT132出租车拦下,并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过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属酒后驾驶。
被抓后,刘某懊悔不已,他说:“不能开车,这下损失大了。”据了解,自2011年5月1日起,酒驾入刑处罚标准调整,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同时5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通讯员 王静静 林佳 记者 王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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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酒驾 入刑
编辑: 王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