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若凡)7月19日,河南首例“的哥”醉驾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庭上直言,是侥幸心理害了他。
2011年5月18日凌晨5时,30岁的王某酒后驾驶出租车追尾撞上李某的小型客车,致客车受损,车上一乘客受伤。交警测试后发现王某达到醉酒标准。6月28日,王某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法庭上,王某对酒后营运供认不讳,称走到这一步很后悔。他说,家中共七口人,父母年事已高,在老家生活。平时与妻子和三个孩子在郑州。开出租车的收入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如果他不能再开车,以后生活都成问题。“希望其他喜欢喝酒的司机,一定要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社会对别人对自己负责。”王某说。
据了解,该案是醉驾入刑后,河南省第一个触刑的出租车司机。河南沃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华说,如果王某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除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10年后重新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面对“史上最严厉”的酒驾处罚条例,为何还有人以身试法?
交警四大队夜巡中队民警李哲分析,酒友间逞强好胜、司机图方便、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出事、面子作怪四大因素是司机酒驾的主要原因。他劝告广大司机:“切莫逞强好胜要喝好,盲目自信图侥幸。”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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