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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一次交强险最少涨10% 今年石市逐步实行该项制度
2010-02-23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核心提示: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石家庄将逐步实行该项新制度。

    解读


    累计上浮费率不超过60%

    据介绍,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 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具体的执行标准。但是,公安部和保监会给出了浮动区间,那么该制度将会逐步进行实施。

  目的    

    加大酒后驾驶违法成本

    公安部强调,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

    消息称,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球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害。因此,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

    算账    

    10万元车保费涨600元

    有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一辆10万元左右的家庭经济型轿车算,第一年的交强险基本保费应该是950元,如果出现一次酒驾违规,按新规至少上浮10%计算,那么车主在第二年就要交1045元的交强险保费。如果出现醉驾,那么按上浮30%计算,第二年就要交1235元的交强险保费,如果出现累计醉驾,按上浮上限60%计算,车主第二年则需交纳保费达到1520元,比950元高出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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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率拟挂钩更多交通违法

    早在2007年,保监会曾草拟了《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交强险保费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双挂钩”,其中包括酒后驾车、闯红灯等更多行为。如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本年度费率可下浮10% 等,但是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费率则上浮30%。

    “但是因为各地信息平台建设还不到位,以及社会公众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影响保费认可度不高,最终交强险保费浮动只与交通事故挂钩了。”中国保监会车险部相关人士不久前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上述人士还透露,全国已经有上海、北京、大连等10地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今年预计还将有几个省份上线信息平台。

    据悉,上海早在几年前,交强险保费就已经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而目前,江苏、浙江也在就出台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方案制定了征求意见,不仅包括与酒驾联系,还可能与闯红灯等其他违法行为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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