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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女司机成今年终生禁驾第一人
2010-01-13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车辆发生事故后,不立即报警、救人而采取逃避行为。莱山区一女司机因肇事逃逸罪被判刑后,又被市交警支队重罚,1月6日,烟台市公安局交

    车辆发生事故后,不立即报警、救人而采取逃避行为。莱山区一女司机因肇事逃逸罪被判刑后,又被市交警支队重罚,1月6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王某做出吊销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王某成为今年我市被终生禁驾第一人。

    今年32岁的王某是莱山区人,2009年8月23日19时47分,她驾驶鲁F6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烟凤路由南向北行至官庄村处,将前方顺行的一辆无号牌三轮汽车撞进沟内,导致莱山镇东沟村的孙某当场死亡,两车均受损。王某当时下车看到现场后,并没有采取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立即报警,而电话通知了自己的朋友将自己从现场接走。随后又通知一汽车大修厂赶到现场,准备将自己的车辆拖走。此时,路边目击市民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市交警四大队事故科民警,在8时10分许赶到现场,发现修理厂的拖车正准备将肇事车拖走。民警当即阻止大修厂行为后,马上对肇事车辆进行追问,最终得知了王某的电话。当民警拨打王某电话后,王某手握拨通的电话,就是不与民警通话。最后,民警再次从电话上告知,并让王某立即投案自首,在强大的压力下,王某于次日投案自首。王某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且肇事逃逸,2009年11月2日,被莱山区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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