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霞 林良划)昨日,福州的李女士很郁闷:车子在停车场放了一晚上,结果被收了30元的停车费,而物价局的牌子上明明写着只要10元。
李女士说,因为小区车位紧张,她的车子停在附近的鼓楼区黎明街广场停车场里过夜。昨天上午,她前往取车,开车离开时刷卡,工作人员告诉她:一共30元。
李女士顿觉不对:按照旁边挂着的物价局牌子,白天收费5元,晚上8点到次日8点收费10元,即使算上白天的停车费,一共也才15元,怎么现在凭空多了一倍?当时,她赶着去开会,匆忙交了钱就离开了。
昨天下午,她找到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对方解释,白天停车都是按5元收费,晚上是计时收费,车主进、出场都需要刷卡,系统会自动计算要付的费用。
对此,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晚上即使要计时收费,也该公示。”随后她拨打了物价局电话投诉。物价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调查后表示,根据公示的标准收费,上面已注明夜间停车时间段,在这时间段内停车都应当按10元收费。这家停车场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因此判定停车场方退还多收的钱给李女士。
作者:刘晓霞 林良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