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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驾违法记录者的交强险费率将会上浮。这项由保监会、公安部针对酒驾制定的又一项重要措施将在我省酝酿实施。我省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酒驾者除要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外,还要承担更多的经济负担。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相继出台实施细则,我省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保监会公安部:酒驾者交强险最高多交60%
根据保监会、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3月1日起,全国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超过60%。
哈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以6座以下家用轿车为例测算,第一年的交强险基本保费是950元,如果出现一次酒驾,车主在第二年就要缴纳1092元的保费;如果是醉驾行为,那么第二年就要缴纳1235元的保费;如果酒驾多次,按上浮上限60%计算,车主第二年则需缴纳1520元的保费。
交警部门:无酒驾记录者将下调费率
据省交警总队交通处处长孙云霞介绍,据统计,今年1月至今,我省发生酒后驾车829起,其中饮酒后驾车658起,醉酒驾车171起。其中,4月24日晚,醉驾者张滨在哈市民生路上制造了3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4月初,省交警总队已与省保监局进行磋商,依据公安部、保监会下发的通知,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初步意向是采取交强险费率有浮有降,即有酒驾不良记录者将多掏腰包,而无酒驾记录者将下调交强险费率。“酒驾者可被视为失信者,要受到多种限制,多付出违法成本。”孙云霞说。
保险公司:关键在于有效监管出单系统
27日,记者联系了哈市多家可办理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各家公司均表示,已经获悉国家下发通知实行酒驾违法行为与交强险挂钩的措施,但具体操作要等我省的实施细则,现在不方便表态。
哈市某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王明宇告诉记者,此项措施实施的前提是要实现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信息共享,以便保险公司通过信息平台获悉车辆使用情况,如发现司机有酒驾违法记录,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规定上浮费率。
“保险公司在承保机动车交强险过程中,能否严格执行相关费率浮动方案,还取决于相关出单系统是否得到有效监管。”王明宇说,如果出单系统是由保险公司自身的财务系统发出指令,那费率的执行效果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目前,上海车险出单系统实现了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与银联平台、保险公司与银行结算业务的对接。所有车险出单指令将全部由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发出,并进行业务全程监控,由此可以保证同一辆机动车获得交强险保费,都是按照同一个浮动标准产生的。
私家车主:可与商业保险挂钩
就酒驾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制度,记者采访了哈市部分车主,绝大部分人对此表示支持,不过也有人对制度所发挥的作用持怀疑态度。
私家车主萧东表示,酒驾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挂钩,是对酒驾违法行为处罚的一个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会对酒驾者起到警示作用,显示了国家整治酒驾的决心。私家车主夏辉也对此持赞同态度,但认为交强险上浮的比例不大,有醉驾记录者最多也不过多交近600元钱,无关痛痒,因此措施执行效果会打折扣。
市民陈新建议,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其示范性引导意义更大,一旦与商业车险挂钩,惩罚力度就大了。以一辆15万元左右的汽车为例,交强险加上商业车险,大致需要5000元。如果按浮动上限计算,酒驾带来的损失将达3000元左右。这还不包括交警部门的罚金。
“除交通违法处罚外,用交强险费率来制约酒驾或许只是个开始。”哈市南岗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唐文铮说,如果酒驾真能和诚信记录联系在一起,效果可能会更突出。只要出现一次酒后驾车,司机的诚信系统里就会出现不良记录,以后不管从事贷款、买房、投资等业务时,都会受到影响。就像在国外,如果某人的诚信记录出了问题,就会受人鄙视,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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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国外如何惩治酒后驾车
美国:醉驾者保险公司拒办保险
在美国,酒驾者一经查实,即实施逮捕,并记入个人档案。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将无条件吊销其驾照,次年的交强险费率上调30%-50%;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1%,可判处坐牢6个月。对于醉驾人员,保险公司来年可根据具体情况拒绝向其提供保险服务。
日本:酒驾3次车损险提高3倍
在日本,醉驾者最高可处拘役3年。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交强险要多征收50%至80%。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规定,对于3次以上的醉驾者,将商业险中的车损险提高2至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