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宗。开平市交警大队供图
本报讯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几天来,围绕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开平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以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行动中,交警部门派出警力分别在世纪之舟音像城门口、金钟广场规划局门口、稔广线佛笑楼对面木厂路段等地点设置12个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中,执勤民警还抽查部分驾驶人利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酒驾标准时,交警部门还将其护送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进一步确认其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据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30人,教育交通违法行为人160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宗,其中酒后驾驶5宗,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1宗,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宗,无证驾驶机动车10宗。对违法驾驶人,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11号令的具体规定,对具有酒后驾驶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给予一次性扣12分的严厉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必须到交警部门接受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再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恢复驾驶资格。假如一年内再次被扣满12分,驾驶人除了参加7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外,还得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恢复驾驶资格。 (本报记者 李斌 通讯员 司徒春教 陈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