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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驾考新规引热议 学员出事故教练被待岗
2010-01-13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省首次颁布4条驾考新规引发强烈反响  在考取驾驶证1年内因驾驶技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者,不但为你签出合格

   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省首次颁布4条驾考新规引发强烈反响

  在考取驾驶证1年内因驾驶技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者,不但为你签出合格手续的考试民警将被待岗处理,培训你的驾校有可能被暂停,教你的教练也有可能被待岗。这是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制订的四项制度之一。

  在全省尚属首次出台的该项举措引发热议,不少市民认为,此举对考试民警和驾校是一种约束;而一些民警和驾校则表示,导致新手技术不好而发生交通肇事的原因很多,不能让考试民警为此“背黑锅”。

  全省首创 四项新制度约束驾考

  制度1:考前告知

  吃拿卡要要遭起

  据介绍,四项制度包括考前告知、考后回访、定期通报和责任倒查。

  考试前,交警将制订《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廉洁自律告知书》并张贴在考试场各待考区域。让考生明白,若考试民警、驾校教练及工作人员在其培训考试期间,有乱收费或吃拿卡要压行为者,其拒绝在《告知书》签字栏签字,相关责任人员就会被查处。

  制度2:考后回访

  违规驾校重点“关照”

  在考后回访中,凡考生有不良反映且有违规行为的驾校,一经查实,将成为考试场的重点“关照”对象,相关部门将对其暂停考试业务。

  此外,在恢复其考试业务前,相关部门还将邀请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监察负责人一起前往该驾校,按相关规定,对其各科目参考人员进行考前测试,并以测试结果的合格人数下放考试名额。

  如该驾校在预约过程中弄虚作假,预约人员名单与测试合格人员名单有出入的,继续暂停其考试业务。

  制度3:定期通报

  上榜者减少考试名额

  在告知和回访的基础上,交警部门还制定《考试场管理规定》及《考试场秩序管理评分实施办法》,并按有关规定,对每日的参考驾校进行监督管理。如参考驾校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出现违规行为,考试场工作人员当即指出其违行为,并在考试场违规情况登记本上注明其违规行为、时间等情况并让其当日带队人员签字。

  每月初,对上月各驾校参考过程中的违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减少被通报驾校的当月各科目考试的安排名额。

  制度4:责任倒查

  新手交通肇事 民警要待岗

  此外,从2010年起,每月初,由考试场工作人员到支队事故科查询统计上月眉山全市道路交通肇事死亡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者的相关情况,对为取得驾驶证1年以内的交通肇事者签出合格手续的考试民警实行待岗处理。

  随后,交警部门还将联系运管部门,建议暂停肇事者以前所在培训驾校的考试业务,并要求该驾校对其培训教练实行待岗处理。

  反响强烈 是利是弊众说纷纭

  四项制度出台后,引起了社会上激烈讨论,不少市民表示坚决支持,认为此举对考试民警和驾校是一种约束,促使他们从严教授,从严把关;但也有一些民警和驾校工作人员表示,机动车驾驶者发生交通肇事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心理因素、道路状况等,此举是让考试民警“背黑锅”。

  挺“规”派

  降低交通事故 约束民警驾校

  在眉山湖滨路某单位上班的张先生高举双手赞成。他说,自己每次驾车去单位上班,经常看见湖滨路上有驾校的学员练车,开得歪歪斜斜,让人心惊胆战,出台这些制度后,不但学员技术不过关不能“出师”,也让考试民警和驾校戴上了一道“紧箍咒”。

  一些民警对此制度也充满期待,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一位民警表示,四项新制度,无疑是降低交通事故的最好“帮手”。

  贬“规”派

  新手交通肇事原因很多

  持反对意见的市民也不少。市民李小姐称,第四个制度太雷人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即便有新手技术不好的原因,但也不能将责任转嫁到民警、驾校、师傅身上啊!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交警称,这四个制度总体上都不错,但有一些细节方面需要斟酌。不然出了事故,考试民警被待岗,这不是帮出事者“背黑锅”啊?

  车管所所长:

  交警背不背“黑锅” 要具体分析

  对此,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宁昊昨日表示,这是眉山交警刚出台的一项便民措施,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

  宁昊称,支队出台四项制度,是为了打造一个清廉、公开、阳光、严格的考试环境。虽然重点是取得驾驶证1年以内的新手,但任何机动车驾驶者都不要心存侥幸。

  针对年初拿驾照年底才开车,出了事故交警要不要“背黑锅”这一说法,宁昊表示,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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