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驾考动态 > 正文

未带驾证还酒驾 怕被罚签朋友名
2009-11-19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昨日凌晨,福州洋中派出所民警在五一群众路口查酒驾,发现闽A3V298小车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达56mg∕100ml,属于酒后开车。就在警察对司

    昨日凌晨,福州洋中派出所民警在五一群众路口查酒驾,发现“闽A3V298”小车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达56mg∕100ml,属于酒后开车。就在警察对司机开出处罚通知书时,发现该司机在通知书上签的名字和司机自己报的名字不一致。原来,这名司机当晚和朋友喝酒后,未带驾驶证就开车上路,遇到查酒驾,心慌之下就在通知书上签上朋友的名字。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杜绝说情 县(市)交警南充城里查酒驾
下一篇:南京15岁男孩驾“别克”闹市撞伤两人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