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秀荣)近日,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了解到,省城今后两年执行的驾校收费政策已经明确,收费标准与去年相同。
今后两年,省城各驾校除了对(A1)、(B1)、(A2)、(A3)、(B2)、(C1)、(C2)、(C3)、(C4)等各车型培训学时及收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外,(D)、(E)、(F)、(M)、(N)、(P)准驾车型培训的基本学时、学时制收费基本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地方需要制定,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和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太原市物价部门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包含报名、教材、资料、IC卡、场地训练、道路训练等项目,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代其他部门收取任何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照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