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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剑指驾考潜规则
2009-03-17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通讯员 陈文灵  本报讯 驾考中,不少人都遭遇过教练收取的所谓攻关费、招待香烟费等。即日起,漳州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各地驾校开展大走

通讯员 陈文灵

  本报讯 驾考中,不少人都遭遇过教练收取的所谓“攻关费”、“招待香烟费”等。即日起,漳州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各地驾校开展“大走访”活动,直指这个令人深恶痛绝的潜规则。交警部门表示,凡主动举报的学员,并提供有效证据,交警部门将给予保密并给予奖励,同时可在规定时间内优先安排考试。举报电话:0596-2130050、0596-2130023。
  据了解,为了在驾驶培训中获得更多的关照,不少学员以买烟买酒请吃饭等方式“孝敬”教练,但仍有不少教练在考试过程中动歪脑筋,打着“疏通考官”的幌子向学员收取所谓的“攻关费”、“招待香烟费”,少则收一两包香烟,多则几百元。
  “教练让我们每人出300元,说是作为疏通考官的攻关费,我看其他3名学员都给了,没办法,我也只好硬着头皮给教练钱……”学员小庄是漳州某汽车教练所的学员,他们一行4人参加实际道路考试,共给了教练员1200元钱的“攻关费”,可仍有一名学员不能顺利通过考试,教练也没有退钱。
  目前,漳州有50个汽车教练所、2039辆教练车、2045名教练员。2008年交警部门对驾考培训违法作弊行为进行了严厉整治,共处理了1个教练队和12名教练员,查处了28起违法作弊行为,并将40名教练员列入“黑名单”。漳州市交警支队驾管科科长许大松说,教练打着疏通考官的幌子向学员收取“攻关费”、“招待香烟费”等,不仅侵犯了学员的利益,更损害了交警形象。
  据介绍,根据规定,学员如考试作弊,将被取消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教练员被列入“黑名单”信息库的,将取消其招收学员的资格,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教练员资格;考试员违纪收受“攻关费”、“香烟费”等行为,将被中止考试员资格,收缴考试员证,并重新调整工作岗位,严重者将上报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建议给予免职直至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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